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1月23日消息,河南金融监管局批复,核准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,同意洛阳国晟受让洛阳市财政局持有中原银行的13.62亿股股份。
受让后,洛阳市财政局不再持有中原银行股份,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持有中原银行13.62亿股股份,持股比例为3.73%。
2025年中原银行中期报告显示,洛阳市财政局为中原银行第二大股东,持股3.73%。这意味着,洛阳国晟集团将接替洛阳市财政局,成为中原银行第二大股东。
批复要求,中原银行应加强股权管理,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,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,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,防范和化解风险。
(文章来源:大河财立方)